那天,巴黎下大雨;
那天,全巴黎市找不到玫瑰……

 今天早晨,在"魅力雜誌"實習記者Vanessa的小辦公桌上,
有花店送來的巨型玫瑰花束,共三十六朵,從摩洛哥定購空運快遞,
面積比書桌還大,
毫無疑問地,它吸引了眾人的目光。
外緣一圈象牙粉紅色的品種名叫"皇室銀",
向內第二圈,粉紅略深,叫"鐵達尼",
漸層到內緣,最深紅玫瑰"Samantha"。
隨花送到的有一隻信封,拆封時掉出雜誌封面大小的簽名照,
上面簽名飛舞:David Miller
還有六張演唱會入場券。

 全雜誌社嘩然。

 總編輯室裏,Brenda門也不關,就朝Vanessa大吼。
Brenda,江湖人稱“穿著Prada的惡鬼”,
凶巴巴地質問著,「這些照片真糟糕,
昨天記者會前,聽說你把整個團體拐跑,
然後四人奇裝異服地回到現場,
你最好給我個解釋。」
挨罵的Vanessa低著頭不發一語,
若可以靠近一點看,她臉上帶著一絲淺淺的神祕微笑。

 看到Vanessa又挨Brenda罵,
辦公室同事也覺過份,可是西瓜偎大邊,
Vanessa是個打扮樸實的實習生,而Brenda可是高高在上的總編,
所以就無人主持公道。

 但因為所發生的事太奇妙,Vanessa兩眼發亮,
願意與任何人分享。

 天空咕嚕嚕打著悶雷,
Brenda臉色難看得像鞋底。
Vanessa真為她身上價格不菲的Prada套裝叫屈。
「你說,紙袋裏那件襯衫,是甚麼來歷?」
Vanessa回味無窮地笑了。

 昨天Vanessa比遇定時間早兩個鐘頭,
到達麗池酒店記招會場。沒辦法,誰教她是粉絲呢,
能夠採訪自己心儀的偶像,是多難得的經驗啊!
這次任務已讓她高興得一晚無眠。
她一人背著採訪的重重裝備,發現許多主流媒體亦早到,
包裝電視台。

 可是酒店經理卻在這時貼出告示,說記招會可能要延後,
引起現場媒體一陣不小騷動,
Vanessa貼近一看,不得了,
因i 團體昨晚遭竊,隨身行李都丟失,樂團與備用行頭,
十五小時後才會抵達。

 現在助理正打電話去亞曼尼總店,緊急要求送四套西服來。
Vanessa想起手上的紙袋裏,有一件古怪襯衫。
她揮手招呼助理:「我是魅力雜誌的Vanessa,有一件男用襯衫,
是大衛的尺寸,不然試一試,也許可以應急。」
助理好似識貨,瞄了袋裏一眼,就送到貴賓室。
不久又見他出來,貼近Vanessa耳邊說:「Vanessa小姐,我們主唱有一事請教,
能進來一下嗎?」
「好,沒問題。」Vanessa隨即起身,跟隨助理到貴賓室去。

 四個美聲歌手在貴賓室,穿著運動褲和線衫,
腳上踩著人字拖鞋,雖不算狼狽,但見記者就有欠得體。

 另外一件事,比較正常:
那間貴賓室,從牆壁到牆壁, 都堆滿玫瑰,
歌手,兩助理,與酒店收拾人員
都像在花海裏游泳。

 巴黎的玫瑰,原來集中在這裡。

 歌手之一的David向Vanessa道歉,接著問:
「小姐,這件襯衫是哪來的,能多找幾件類似的嗎?」
他身上穿的就是它。
Vanessa看他看得呆了,
因為,David非常好看,
也因為那件線條不可思議的衣服既看不出是新抑或舊,
讓一向在媒體上外型很軒昂的他,
多出一分謎般的輕逸氣質。
她從來沒看過這樣的David。

 David被看Vanessa看到他臉漲的通紅。

 另一位原籍瑞士的歌手趁機跳起來,對David說:
「不好意思也借我穿穿看哦。」
不由分說剝下來自己穿上,
幸虧David眼明手快,馬上抓起自己剛剛放在沙發上的線衫套上,
瑞士歌手一照鏡子,本來模樣英挺不羈的歌手,
忽然變得像僧侶一般神秘,貴族一樣悠閒。
他的臉也紅了,大眼閃著淚光,用力吸氣:
「先生們,請原諒我的自私,」他轉向Vanessa,「小姐,多少錢沒關係,我想把這件衣服據為己有。」
西班牙籍的歌手在和助理一陣耳語後也一臉擔憂的說:
「真的要Vanessa小姐幫忙了,
亞曼尼本季男裝賣到缺貨,總店調不出來。」
然後本身就是巴黎土著的另一位歌手問Vanessa:
「妹妹,你對巴黎盆地很熟的樣子,有捷徑喔。
帶我們去shopping啦。 」
「呃…這個…您不就是巴黎人嗎?」Vanessa困惑了,
「是沒錯,但我相信你比我更熟悉這個地方,
妹妹,你要知道女人的雙眼是騙不了人的。」
法國人的臉,慢慢轉紅,露出燦爛頑皮的笑容。

 Vanessa希罕著,本來就很容易臉紅的她,
好像遇到了一羣比她更會臉紅的人了。

 巴黎有點像上海。高高低低的天台與巷弄間,
有許多通衢。
熟門熟路的話,可以神不知鬼不覺從A點
很快到達B點。
加上裁縫師的工作室又不遠,
稍不留神就到達了。

 可是Vanessa總覺得自己好像和歌手們在逃學途中,
他們撐著傘在街道巷衖中穿梭,刻意將傘壓低避免吸引路人的注意,
西班牙歌手一面走,一面發表意見:
「在這種窄巷,很容易被機器腳踏撞到說。」
David笑嘻嘻道:「卡利多,那只是一部電影。」

 裁縫工作室的老板是個歐基桑,人稱YY老伯。
老伯手下有四個學徒,
分別叫阿風阿火阿雷阿電。
名字勁爆,車衣手揮目送,
也具有魔鬼般的速度。
老伯不做紙樣,只塗鴉,
四名徒弟用塗鴉製做紙樣,
衣物因此不可思議。

 「嗯,玫瑰,」美聲四重唱進來時老伯已聞到:「Vanessa好身手,拘到玫瑰大盜幾個。」
「好說好說,」巴黎人笑道:「老伯這裏的衣裳,
才不愧是採花大盜的行頭。」
「還說呢,」西班牙人懊惱:
「竊賊就是送花趁亂,把細軟與衣物都盜了。」
「鬥牛的,歡迎到歐盟最大扒手國。」老伯說,他十分識貨,一看就知道四人來歷,他問:「你們是藤原義江的甚麼人?」
David也不是省油的燈,他馬上接話:
「在下為藤原老爺爺提鞋都不配,
藤原是上世紀戰前東京歌劇第一男高音。」

 然後老伯看見瑞士人,怪聲問:
「Vanessa,叫你送去展出的這件衣物,怎麼在他身上?」
「老伯我完了,」瑞士人只好招出事實:「我愛上這件衣服。可再訂半打嗎?」
老伯似笑非笑揶揄:「少年的,你身上的這一件,已經讓你今天傾家蕩產了,半打?
此地
不是亞曼尼,也不是拉夫羅蘭。」
瑞士人大驚:「那那那…..請問閣下是?」
「有甚麼重要?」老伯問到他臉上:「在流行的世界裏,明天大家就相忘於江湖了。」

 Il Divo四位成員在衣車上揀起剛完成的作品,驚嘆著。
說像小男孩走進糖果店,
還不足描寫試穿的興奮氣氛。

 他們不約而同地挑選米白,米灰,黑色。
David罩上一件長斗篷,學徒阿火忽然跳起來,
用打火機在布料上燒了一個破洞。
衣服於是由毛胚蛻變為成品。成為穿者的一部份。
而大衛,也不以為然,他反而露出滿意的笑容。

 「衣服並不是衣服,」很多年後,老伯告訴Vanessa「頂級的男裝,是做給頂級刺客穿的。
刺客級數越高,服裝越貴到若無其事。
越少數穿得起。
例如亞曼尼最HI-END就是。
而刺客,按定義,照著內心戰鼓的節奏行事。」
Vanessa真覺得自己被打敗了,她苦笑著問:
「等一下、等一下,甚麼刺客,老伯伯,他們是流行歌四重唱好不好。」
老伯笑說:「登上暢銷榜首呢,和取下敵人首級,根本是一回事。」
Vanessa突然背脊一涼,她覺得男人實在滿恐怖。這是後話了。

 歌手穿上身的衣服,既讓他們毀滅,也讓他們重生。
線條與型式都難以言喻。卻比亞曼尼更傲慢,更強悍。
織物的質感,卻舒服到極點,
可以讓一隻小動物,亂抓一番後,在上面睡著。
正面悍野,若聽聞戰鼓,背後,讓人想起幽寂的笛聲。
女人都希望是自己就是那曲笛。

 他們目瞪口呆地望著彼此。
他們成年且成年很久了,當然知道發生了甚麼事。
西班牙人一反紈絝輕薄模樣,
開始具有凝視的表情,
深沉安靜,樸拙處重新發生的英俊,讓他能再定位,勝任更有難度的歌劇角色。

 至於巴黎人,衣服襯托出他的鬢腳和頸子,
線條如此瀟灑,以至於全巴黎的女性,從那天開始向世界宣稱:
她們擁有人間最漂亮的背影。

 桌上的照片都是試衣室的留影,歌手們並且彼此按快門,留下難得的歷史鏡頭。
那些是Vanessa自己在暗房做出新聞用的硬照。
Brenda翻看著,繼續罵人:「你好大膽子,讓偶像穿上瘋子的衣服,那老頭……」
她忽然像吞下一顆衛生丸那樣住嘴,
端詳著照片,兩秒後,瞇著眼看凡納紗,用另一種聲調發話:
「啊,這位設計師,是時裝詩人山本耀司!」她驚恐地大喊:「你怎麼可以讓四重唱穿另外的品牌?
完了,我們得罪了亞曼尼,我沒有選擇,你被炒了!你可以離開了!」

 

[to be continued]

 

[感謝Samantha豐富的想像力相助~本文由Samantha和Vanessa合作完成]

文章出處:
http://tw.myblog.yahoo.com/jw!Nm7mBc.GGRl6DRL.xZ_We2I-/article?mid=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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